——也谈《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》
2007年尾,广电总局和信产部联合发布《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》,让本信心满满在2008年奥运营销中开张赚钱的网络视频大佬们顿时手足无措。一时间猜测四起,合并的传闻、资方撤资的传闻,更有甚者说这将是视频网站的灭顶之灾。
诚然,《规定》的出台肯定会使一批视频网站面临生存危机,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网络视频行业的整合。但是这样的大洗牌终将发生,《规定》只不过起了一个催化剂的作用。
对此,通联传媒CEO史丹丹一语道出了问题的实质。
“目前网络视频行业的弊端路人皆知,样式都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不说,内容也很雷同,且不说版权问题,有价值的内容也非常匮乏。大家撑到现在,其实是各领军者们凭一己之力在扛着行业问题。”史丹丹说。
史丹丹认为,网络视频作为新媒体大军的中坚力量,实质终究是重于形式的,不解决“媒体”性缺失的问题,终究是无法生存的。
“现实是,在内容上,新媒体公司很难在短时间内赶超传统媒体,这是时间金钱经验积累出来的。传统媒体有庞大的后备资源储备和优秀的编辑团队,新媒体有什么?新媒体有无所不能的技术、百变的表现形式和互动植入的营销手段,这些都是传统媒体无法做到的。既然如此,新媒体公司的定位为何不取长补短,利用新媒体优势去整合再造传统媒体内容,创造适用于新媒体平台的新媒体产品?” 史丹丹带领的通联传媒在2007年与央视国际合作,将央视视频包装成新媒体产品——iDM互动视频媒体,上线后流量直线攀升,并很快获得了多家国际知名广告主的认同,拿下了逾千万的广告投放。
在史丹丹看来,新媒体公司如果能放下所谓的身段为传统媒体提供贴身服务,设计制造新媒体产品,双方的共赢空间是巨大的。但作好新媒体服务商,条件其实是更苛刻的。“掌握包罗万象的新媒体技术、拥有多样化的产品的设计包装能力、能做动市场做开推广、懂得如何植入互动营销的理念做好经营,这些缺一不可,而且都是内功。也许正因为这是一条将事情做实的道路,没有了的光环,也自然滤去了泡沫。当市场喧嚣时,我们在闷头做事,当市场沉寂时,我们在继续前行,而且越做越好。”史丹丹告诉笔者。
行业分析师也认为,《规定》的出台不是要置网络视频于死地,而是希望规范化正规化的制度能让整个行业健康发展。视频网站今天如此,其他类别的新媒体公司也会面临同样的局面。蜂拥而至的诸多期望淘金的公司应该考虑如何转变形态,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优势,为用户和广告主创造价值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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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新媒体还是做新媒体产品?[2008-01-28]



